清华大学发布AI教育应用指导原则,禁止AI生成内容直接作为学业成果

清华大学近日正式发布《清华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首次系统性地对校园内人工智能应用提出全局性、分层级的引导与规范。该文件明确禁止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直接作为学业成果提交,旨在应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普及对学术诚信带来的挑战。

《指导原则》由“总则”“教学篇”“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篇”三部分构成,覆盖教学与学术研究的核心场景。在总则部分,学校确立了“积极而审慎”的基本立场,并提出了五大核心原则:主体责任、合规诚信、数据安全、审慎思辨和公平包容。

主体责任原则强调人工智能始终是辅助工具,师生才是教学与学习的主导者;合规诚信原则要求师生对人工智能使用情况及生成内容进行披露声明,严禁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数据安全原则划出明确红线,禁止使用敏感信息、涉密数据或未授权数据训练人工智能模型;审慎思辨原则提醒师生警惕“人工智能幻觉”,需通过多源验证防范思维惰化;公平包容原则则呼吁降低算法偏见与数字鸿沟。

在教学应用方面,《指导原则》鼓励教师根据教学目标自主制定人工智能应用规范,并要求在课程开始时向学生明确说明使用规则。学生可在遵守课程规定的前提下探索人工智能工具辅助学习,但严禁将人工智能生成的文本、代码等内容直接复制或简单转述后作为作业提交。教师需对人工智能生成的教学内容负责,并引导学生辩证认识技术价值。

针对研究生培养,《指导原则》特别强调严禁使用人工智能实施代写、剽窃、伪造等行为。研究生指导教师需提供规范性指导并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学术训练的完整性和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的原创性。

清华大学在线教育中心主任王帅国表示,《指导原则》为未来拓展人工智能在教育领域的应用预留了发展空间,学校将支持师生在合规前提下开展创新探索,并对优秀实践案例给予推广。该文件的出台既是对当前技术应用的规范,也为应对人工智能持续演进对教育形态带来的深层变革提供了制度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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